[2016年中国电信永福分公司办公、生产楼外墙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2016年中国电信永福分公司办公、生产楼外墙维修项目〕比选人为〔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16年中国电信永福分公司办公、生产楼外墙维修项目,项目位于2016年中国电信永福分公司办公、生产楼外墙,;预估金额为人民币26万元(结算时按审计的审定金额结算)。
1.2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1.3工期:项目中选后 30 日内。
二、 资格条件
【说明:按照采购内容的实际需要,设定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可参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相关内容。】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 参选人需提供中选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中标的;
(6)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1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15时0分〕,递交地点为〔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____(____)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 联系方式
比选机构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比选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 541004
联系人: 廖英凯
联系电话: 18977345226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比选机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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