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令第74号令文件规定,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黄梅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办公大楼外墙清洗、涂料翻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外墙清洗、涂料翻新工程 二、采购备案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6- ZFCG 210 号。 三、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为采用吊篮、吊绳等垂直升降工具载人对大楼外墙瓷砖及玻璃窗进行清洗;外墙涂料部分清理污痕,修补裂痕,刷白色外墙乳胶漆两遍;空调室外机安装排水管;室外破损的雨水管拆除更新等。 最高限价为:23.9万元。 工 期:20 天。 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地点:黄梅县公安局院内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注:投标人的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主要材料需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暂定价部分按现场签证单据实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为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员用户。 3、参加本工程谈判的代理人的要求:各投标单位拟派于本工程施工的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即为本工程谈判的法人委托代理人,此委托人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和成交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4、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统一查询); 5、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改变采购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 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谈判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县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105533968002; 帐号:42001676837053002765。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1 日至2016年 10月25 日下午17:30时前,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处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其文件等资料费为300元/家,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交以下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必须有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拟派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或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盖鲜章复印件)。 谈判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整,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报价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质 疑 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6年10月 26 日11时以前,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上述内容于2016年10月26日17时前进行一次性必要的修改并书面答复。 采 购 人:黄梅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郑科长 联系电话:13307256069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72808875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联 系 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07133352939 2016年10月21日 |
发布人: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