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2014-2015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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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08月27日 17: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8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9月22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6.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玲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5210229 | ||
采购单位 | 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凯平 139043876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玲利 0431-85210229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2014-2015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2014-2015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FHT2016-0813-GC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
联系方式:王凯平 139043876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 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2014-2015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81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2014-2015年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字【2016】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项目改造危仓老库建筑面积758平方米,包括仓顶防水处理758平方米、地面防潮处理758平方米、外墙保温782平方米、门窗更换、通风系统、粮情检测系统等内容,室外地面硬化1360平方米;计划投资86.01万元;
2.2建设地点:吉林长岭前进粮食收储库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部门:长岭县财政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文章由东莞极悦转自:http://www.qianlima.com/zb/detail/20160827_41452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