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维修整治 工程大门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汴财招(2016)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大学,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维修整治工程大门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146号
2.3、项目地点: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
2.4、总投资额:约120.98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4、本项目开标时,拟任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3.5、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 必要资料。(配合资料为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法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3 室 6 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有 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④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不 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 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seline;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持授权委托书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6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售。
5.3、本项目不支持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4、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行承担。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开封大学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655201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2555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