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5GC060018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电子商务产业园装修工程(一期)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物流园区香山路西侧。建设规模:一至二层装修面积约3500 平方米。招标控制价: 196.1497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45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一至二层的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项目。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 1 月 30 日 14:3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③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
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11 日 14: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5年 1 月 30 日 14:3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叁万捌仟元
5、截止时间:2015年2月11日13:00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宁波银行大厦14楼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74-65562361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文章由东莞极悦转自:http://www.qianlima.com/zb/detail/20150130_20257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