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兴安盟图书馆、科技馆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社字 [2012]1663号、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发[2014]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安盟文化体育局(因该项目申请代建,现建设单位变更为兴安盟行署本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建筑幕墙专业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兴安盟图书馆、科技馆建筑幕墙专业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有墙幕墙4883.53㎡,无墙幕墙11613.00㎡ ,玻璃幕墙3800㎡,合同估算价 350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新区A-47区,红城北路西侧,天池街南侧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区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前,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原件)1名、质量管理负责人(质检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2名、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的岗位证书原件,安全考核C类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需提交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U盘,邮箱等信息),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天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2 以上报名资料出具公证书均无效,不予承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____、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xam.gov.cn)网站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安盟行署本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编: 137400
电话:0482-8288518
联 系 人:李艳玲
招标人: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盟突泉县
联系人:孙福才
电话:514894255
交易中心: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宋静、秦圆圆 电话:0482-837007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思越 电话:0482-837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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