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2016A73
一、遂昌县新路湾镇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遂昌县蕉川村历史文化村落抢险加固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浙村整办[2015]10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二、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遂昌县新路湾镇蕉川历史文化村;
(2)建筑规模:主要包括潘家大屋、一村七间、周家大屋、叶炳林民居、叶氏宗祠、周氏祠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容,包含屋面翻新、部分檩条、桁条、立柱、土夯墙、马头墙等内容;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209.6054万元【含暂列金:/万元】;
(6)质量要求: 合 格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图纸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6 年10月 24 日起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6年 10 月24 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或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cgzb.suichang.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纸质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 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 投标工具 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 110 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兴业大厦1154室,电话:0578-2155726,手机:15372292763),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 遂昌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招标人:遂昌县新路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路湾镇新路湾村38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202号
联 系 人:雷菊香 联 系 人:高桂松
电 话:13867094798(694798) 联系电话:13867094232(684232)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10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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